商会文化
广东省泸州商会入会誓词
我自愿加入广东省泸州商会,拥护商会宗旨,遵守商会章程,履行会员义务,执行商会决议,严守商会纪律,维护商会形象,爱国守法、明礼诚信、同心同德、与时俱进,为创建和谐社会做贡献,为实现“百年泸州商会”而努力奋斗!
广东省泸州商会会训
南粤泸商,海纳八方; 大守国法,小守规章。
情同手足,义如关张; 励志于心,厚德载商。
求同存异,资源共享; 和谐发展,共创辉煌。
广东省泸州商会会歌
广东省泸州商会愿景与使命
愿景:团结在粤广大泸商,充分发挥联合的力量,为会员单位做强做大提供优质服务;努力把商会打造成为管理规范、凝聚力强、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全国一流品牌的社会组织。
使命:一是报效国家,为国创富、为民谋利,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“中国梦”贡献力量;二是服务在粤泸商,为会员单位发展提供各种有力的支持和服务。
南粤泸商精神
勤奋务实创业,敢为人先思变;
团结合作进取,恪守承诺感恩。
勤奋务实创业:百折不挠,万里行商。沙漠玫瑰般的泸商像骆驼一样刻苦勤劳,一步一印,苦苦打拼。“夙兴夜寐,无一日之懈”,以勤劳务实精神创业发展。
敢为人先思变:开拓探索,创新发展。改革开放之初,南粤泸泸商以“舍我其谁”、“敢为人先”的憾人气势和超凡胆魄,走遍千山万水闯市场,吃尽千辛万苦办企业,用放大镜寻商机,用显微镜淘营销,以创新精神赢得商机。
团结合作进取:集体合作,共同奋斗。先与血缘、地缘结网络,后以理想、梦想建团队。南粤泸泸商是相互真诚援助、同舟共济、信息互通、资源共享,在自主、自立主体基础上的精诚联合群体。“道相同、心相通、力相聚、情相融“,和谐奋进,抱团发展。
恪守承诺感恩:诚信立商,反哺社会。南粤泸泸商以诚实交朋友、信用打天下,敢作敢为、言而有信。以知恩图报、回馈社会的态度,无论对故乡还是对异乡,都心存感激、满怀感恩。“商行天下,德行天下”,主动承担社会责任,积极参与救灾赈灾,扶贫帮困、捐资助学等慈善公益事业。
南粤泸商核心值价值观
以人为本,以信为本;
以精图存,以新图强。
以人为本、以信为本:万事为人,以深度的人文关怀、切实从人的根本利益出发,全心全意地做好每一件事情;将诚实守信作为为人处世的根本原则。
以精图存,以新图强:以质量求生存、以创新求发展,固本拓源,做大做强。
南粤泸商服务观
客户无小事,服务无止境;
用心了解需求,提升服务价值。
客户无小事,服务无止境:南粤泸商视客户为朋友,把客户的事当成最大的事,把客户的利益当成最大的利益,想客户之所想,无止境为客户服务。
用心了解需求,提升服务价值:南粤泸商从细微之处了解客户需求,挖掘潜在客户,有针对性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,帮助客户创造价值,支持客户更好更快地发展。
南粤泸商社会责任观
诚实守信,知恩图报;
共同致富,振兴中华。
诚实守信,知恩图报:南粤泸商经商之道在于诚,把诚实做人、诚守信诺、诚实履约作为处世的第一要务,积极为社会提供各类优质合格产品,并照章纳税。在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后,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慈善、公益活动,不忘回报社会,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,奉献爱心。
共同致富,振兴中华:南粤泸商以一人之力,带动全家致富,以一家之富带动一村之富、一族之富,以一村一乡一镇之富带动一地一邦之富。南粤泸商以实业报国之志,积极拓展海内外市场,大力投资兴业,扩大就业,为国分忧,为民解忧,为推动中华民族振兴而奋力拼搏,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。
广东省泸州商会发展目标
“一个愿景”:团结、创新、发展、共赢;打造讲团结、有理想、爱国家、有作为、勇担当的商会会员团队;打造政治可靠、作风优良、纪律严明、爱岗敬业的执行团队;
“二个力争”:横比力争最好,纵比力争提高;
“三个为”:为会员服务、为国家尽责、为社会担当;
“四个创”:创特色、创新意、创品牌、创一流;
“五个在于”:工作谋划在于早、目标定位在于高、落实工作在于细、沟通协调在于勤,服务会员在于心;
“六个平台”:沟通交流平台、信息汇集平台、学习成长平台、资源整合平台、供需对接平台、责任奉献平台;
“七种活动”:学习培训、党建教育、商务考察、资源对接、慈善公益、文娱健身、走访到访;
“八项服务”:工作服务、维权服务、宣传服务、交流服务、咨询服务、就业服务、培训服务、政策服务;
“九个方向”:政治建会、党建促会、团结聚会、服务兴会、改革强会、活动凝会、公益扬会、文化立会、依法治会;
“十个心”:爱心、细心、耐心、热心、恒心、信心、虚心、感恩心、包容心、进取心。
广东省泸州商会自律公约
第一条 为弘扬正气,营造会员健康向上的经营和发展环境,保护和促进商会会员之间互惠互利、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,树立广东省泸州商会良好社会形象,以利共建诚实守信的“百年泸州商会”,特制定本公约。
第二条 本公约是商会会员自律性公约,是商会会员文明服务、公平竞争、规范行为、自我约束的准则。
第三条 商会自律的基本原则是:自愿、团结、平等、守法、公平、诚信。
第四条 坚定不移遵循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听党话、跟党走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;支持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,讲政治、树正气,抵制错误及不良言行。
第五条 严格遵守商会《章程》、《会员自律公约》和商会其它的规章制度。
第六条 文明经营,守法经营,诚信经营。对内,完善企业劳动合同制度,企业与员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,严禁违法用工;对外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合理的竞争原则,自觉维护经营秩序及合法竞争,反对各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。
第七条 在商会,团结和谐、相互尊重、相互包容、相互团结、相互支持,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、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,反对相互拆台和损害他人利益的不道德行为,不搞拉帮结派等有损于商会团结的行为。提倡会员遵循“大帮小、强帮弱”的办会理念,互相团结协作。
第八条 会员特别是领导层,要时刻注意个人形象,严禁在公共场合酗酒滋事、损害商会的声誉;远离“黄、赌、毒”,禁止酒后驾车。
第九条 商会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会上个人可充分发表意见,一旦决议经表决后生效,个人不同意见可保留,但必须执行决议。
第十条 监事会将作为监督机构,将定期就本公约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,公约执行情况将作为年底表彰优秀会员的重要依据。
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公约的会员,商会可采取书面或口头的形式进行提醒或质询,并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分:
1、书面批评;
2、商会内警告或通报批评;
3、劝其退会;
4、涉及“黄、赌、毒”、被列失信人名单为否决项,以及其他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,经理事会审议后予以罢免会员资格。